環評法規定:根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建設項目分類管理名錄來確定環評的等級,根據各種評價導則和技術指南來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建設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自行編制環評或者委托技術單位(即環評機構)編制環評,如果自己編制環評文件,建設單位就需要委托或者指定一名有注冊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的人員擔任項目環評編制主持人。但是不論選擇哪種方式,都需要對環評的內容和結論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