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5日從教育部獲悉,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開展中小學新建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排查、檢測工作。近期,西安、衡陽、深圳、德州等地陸續曝出中小學新建校舍室內甲醛超標,學生出現頭暈、流鼻血等不良反應,嚴重危及學生身心健康,引發學生家長普遍擔憂,社會輿論反映強烈。通知要求,各地要組織力量,抓緊時間,對2018年以來新竣工交付使用校舍、新采購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及時發現影響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隱患,有關排查情況要通過學校宣傳欄、微信等媒體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公示。同時,有重點地做好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檢測工作。要針對新建校舍投入使用后,發現學生群體性頭暈、眼睛紅腫、咳嗽、流鼻涕的事件,及時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相關校舍和設施設備進行甲醛檢測,檢測結果也要及時進行公示。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不合格的校舍要及時整改,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整改期間要合理安排好學生的學習和生活,確保不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通知還對排查、檢測情況報送作出部署,要求各地于11月30日前將組織開展中小學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監控情況及有關排查、測量數據報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