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寬敞、明亮的大型超市、商場,許多消費者會感到頭暈,逛的時間稍長,還會出現頭痛、胸悶、心慌、惡心等不適感。這就是商場室內環境污染綜合癥。
據有關部門監測表明,在商場、超市等空氣不流通室內,有些病毒細菌會飄浮長達30余小時。在普通營業日,開門后1小時,空氣中細菌含量即高于室外45%以上;懸浮顆粒濃度高于室外60%以上;9小時后懸浮顆粒濃度高于室外9倍以上;二氧化碳濃度最高時可比室外高3倍以上。
筆者認為,超市、商場內空氣污染問題需引起重視,使消費者和工作人員免受商場室內環境污染綜合癥危害。
商場、超市室內環境污染主要來源有:一是來自于裝修裝飾材料的污染。大芯板、油漆涂料易造成甲醛等化學污染;二是商品散發的氣味污染。商品玲瑯滿目,集中擺放,食品和日用商品分區不合理,造成氣味混雜;三是購物人員增加和環境封閉造成二氧化碳污染;四是商場通風系統污染。在密閉環境里,空調系統里的可吸入顆粒物和霉菌、螨蟲會造成室內環境的生物污染。
甲醛、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可吸入顆粒物等,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嚴重影響。如長期接觸低劑量甲醛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引起鼻咽癌、結腸癌、腦瘤、月經紊亂、細胞核基因突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懸浮顆粒吸入會導致人體缺氧,引起頭暈、惡心、嘔吐癥狀。
消費者購物一兩個小時后便會離開超市、商場,與新鮮空氣接觸,所以短時間內不會造成明顯危害。但是,長期處在這種低質量空氣下工作、生活的超市、商場員工,其工作環境和身體健康令人擔憂,應得到更多關心和重視。
早在1977年,國際勞工組織通過第148號公約即明確規定:應盡量使工作環境免于空氣污染、噪聲或振動引起的任何危害。我國《室內空氣質量標準》于2003年實施,引入了室內空氣質量概念,明確提出“室內空氣應無毒、無害、無異常嗅味”要求。其中,控制項目包括化學性、物理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污染。
但是,很多超市、商場員工來自于農村打工族或城鎮下崗失業人員,普遍缺乏勞動衛生防護基本知識,自我保護能力弱,不會主動提出室內空氣質量檢測要求,也不敢向雇主提出體檢要求。而超市、商場內空氣污染引發身體健康問題,由于涉及勞動保護、衛生、環保等多個部門,加之現行法律法規標準尚不健全、完善,沒有明確監管落實責任,以及勞動者如何維權,商家廠家違法應如何處罰等。這使得現實生活中監管仍然空白,即使有監管,也因責任不明難以到位。
在此呼吁,有關部門應出臺相關文件和舉措,重視、關心廣大超市、商場員工,切實保障他們的健康。因為,不受室內空氣污染的職業危害,擁有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就是普通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之一。